老婆的故事
作者:毛毛爸
毛毛妈小时候特别皮,每天放学赶紧做好作业,就往外面跑,在操场上捉蚂蚱喂小鸡,晒得比包公他妹妹还黑。有一回爬墙上树,上得太高下不来了,家里央人摆桌子摞板凳,才将她接下来。小学时粗心,经常写错看错题,基本上没得过百分。有次站起来念课文,将‘猎人’读成‘猪人’。老师没忍住,扑哧一声,下面笑倒一片。
大学时迷武侠,金庸古龙梁羽生看了个遍。电视里放<射雕英雄传>,翁美玲是她的偶像,搬了凳子挤在一大群男生中,站着能看上一晚上。现在喜欢亦舒的小说,连随笔也算上,两百多本全看了。大学里有段时间舞跳得很疯,一曲快三满场飞,有舞会时楼下经常有男生喊她。可惜毛毛爸小脑功能欠缺,操正步都恨不得同手同脚。谈恋爱时,从来没进去过舞场。毛毛爸只好拍胸脯安慰:老婆,等我们退休了,我报名去学ballroom dancing,而且是摇头摆尾(燕尾) 拉架子的那种,一定让你今生无憾。
毛毛爸要出国了。临行前向毛毛妈求婚,毛毛妈说:NO。毛毛爸又气又窘,愣在那儿。毛毛妈心一软,改口说:YES。毛毛爸欢天喜地的去领证。因为未到晚婚年龄,听了居委会大妈的一顿教诲,还交了不生孩子的押金。当时也就领了个证,没能办酒席请客,毛毛妈拎着俩箱子就过来了,结婚像什么的就更别提了,这成了毛毛妈控诉毛毛爸的罪状。一直到去年回国时才美了一把,补上了结婚照。照相那天,毛毛妈盘头发、上妆、换婚纱长裙,宛然是美娇娘,惊艳得毛毛爸眼晕,以为是梦境,大腿都掐出了青印。
毛毛妈性格爽朗,心直口快。第一次回国时,毛毛爸小学做了他五年的班主任来看我们,夸到:“毛毛爸又老实,书又念的好,你真有福气啊。” 毛毛妈马上回答:“娶到了我,他才算是有福气呢。你看我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的。” 毛毛爸的爸妈嘴巴张得老大,接不上话碴。 毛毛妈不爱管帐,连家里有几个银行帐号、信用卡都不太清楚。是典型的选择性记忆,没有兴趣的看过就忘。所以我们家从来不“含怒到日落”,因为晚上她多半记不起白天为了什么事情生的气。
毛毛妈真正是住家女人,一是外出怕晒,阳光强了头晕;二是夏天招蚊虫,一出去头顶就围着一圈,亦步亦趋,挥之不去;三是坐车时间长了嫌闷。毛毛爸这点上倒是同步,也不喜欢开长途。我俩在温哥华三年,没去过维多利亚、班芙国家公园和西雅图;在渥太华十几年,只去过多伦多一次看同学,也没想着开车到美国玩。毛毛妈怕见血,答应结婚时说好不要孩子。婚后几年,想想将来可能会后悔,还是决心生了毛毛。她一心爱孩子,性格变得温柔,说话也轻声了。毛毛不爱吃米饭,她换着花样做主食,一星期不重样。毛毛急病住院,毛毛妈衣不解带一连陪他七天,晚上睡在床边的椅子上。
最佩服毛毛妈是她的resourcefulness。毛毛爸自己是典型的工程师脾气,新东西到手先通读一遍说明书,然后循规蹈矩一样样试。毛毛妈则不按牌理出牌,说明书她是不用滴,跟着感觉捣鼓。有时候毛毛爸修理东西玩不转,搁下一句“这不work,garbage”拍屁股走了。毛毛妈拿起来,三捣两弄的整好了,笑眯眯的来报喜。
对了,说起打牌,当年留学生没啥娱乐,周末净打升级。毛毛爸平时脾气好好,上了牌桌就青面獠牙。如果对家没有按他的要牌信号出的话,会被骂得很惨。几晚上下来,毛毛妈不再和毛毛爸配对。要命的是,成了对手的毛毛妈变得思路敏捷,招招往要害上招呼。毛毛爸抗不住了,悄悄同她商量:“不如我俩再配对搭档?” 被一口回绝。
毛毛妈今年初迷上了文学城的‘私房小菜’论坛,先是潜水灌水,后来试着做博客,起名就叫“毛毛妈的厨房”。之前连HTML code都没听说过的她,边看边学做网页,居然能贴多图、加音乐动画,毛毛爸惊讶之余,频频上店里配打烂的眼镜。为了做博客,毛毛妈重新拾起早已还给老师的汉语拼音,学习中文打字。家中照相,原来都是毛毛爸调好角度,她只要按快门。现在她开始琢磨用光、构图,讲起来头头是道。盖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”,这名言真正是不错滴。
有妻若此,毛毛爸心满意足也。特记之,与诸君一笑。
欢迎来我们家坐坐!毛毛妈厨房。
Asik!
Puas banget!
Hebat!
Mantap!